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福州海关、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杭州海关
起草人: 于文涛、 陈乃中、 张明哲
本文件规定了闽楠的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闽楠的种子、植株、木材及其制品等的种类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