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组
起草单位: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兴贤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文晖、 肖邦国、 黄怀富、 邹海历、 申江河、 张红旭、 吴小平、 王强、 杨宝贵、 李彦锁、 陈永民、 荣裕、 雷达、 杨国清、 李永建、 霍咚梅、 高亮亮、 苏步新、 蔡旺友、 齐志畔、 王泽群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油品净化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废油判定指标要求及试验方法、旧油判定要求指标及试验方法、旧油净化工艺技术要求、旧油净化后油品指标要求及试验方法、净化后油品的循环利用。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所使用的液压油、齿轮油、油膜轴承油、汽轮机油等的报废、净化和循环利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