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方辉、 李新创、 武建国、 王秀芳、 万海林、 董进、 马莉、 肖邦国、 程继军、 霍咚梅、 金星、 孙嘉、 王君、 吴长锡、 王绍温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回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水质指标要求及检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现有(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回用于净循环水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