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取样量为 0.5 g,提取液体积为 30 ml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 0.8 μg/kg。详见附录 A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