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司、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魏强、 姜孟楠、 伍竞成、 刘栋、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王新、 万康林、 韩俊、 郑彬、 马春涛、 杨信怡、 高虹、 任丽丽、 梅嬛、 徐潇、 张雪飞、 邓菲、 毕玉海、 黎薇、 江永忠、 代航、 颜浩、 季景林、 郭志亮
本文件规定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