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 海关总署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本文件确立了海关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海关标准要素的编写规则、表述规则以及标准的编排格式。本文件适用于海关标准的编写、审查、出版和标准化管理。海关领域的其他标准化文件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