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
起草单位: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 武汉科力源电气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起草人: 常潇、 张苹、 张世锋、 王金浩、 刘晶、 李相俊、 侯朝勇、 杨超颖、 寇攀高、 和鹏、 王海云、 杨水丽、 汪科、 张敏、 陈远扬、 田亮、 李睿、 贾燕冰、 李琼林、 杨少波、 胡畔、 许中、 陈卫东、 丁明进、 赵军、 郑晨、 李胜辉、 孙建军、 瞿李锋、 黄炜
本文件规定了火储联合调频项目后评估的总体要求、评估指标及获取方法、综合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辅助火电机组提供电网二次调频应用的后评估,其电化学储能系统额定功率在1 MW及以上且额定能量不低于250 kW· h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