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起草单位: 公安部鉴定中心、 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起草人: 刘占芳、 朱军、 张冠男、 梅宏成、 王萍、 孙玉友、 王松才、 杨瑞琴
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中汽油、煤油、柴油及其残留物的溶剂提取-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汽油、煤油、柴油和其他易燃液体及其残留物的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