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王均国、 马骁勇、 于敬芬、 赵易彬
本规范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查,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检验,评定活动的要求及程序。本规范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自控检验。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销的商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