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
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内容、程序、要求和技术方法,指导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和技术审查,满足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管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取用地表水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遵循下列原则:符合性:与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管理要求相一致。协调性: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中生活、生产和生态的用水安全,协调生态保护与王程建设关系。科学性:结合当地实际,分析论证流域(区域)水资源对项目取用水(供水)的约束和保障条件,基础资料和数据翔实可靠,论证方法科学,论证结论可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