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兴冶炼厂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刚、 徐金章、 安晓英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包括电子电器生产过程以及报废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废蚀刻液、废有机溶剂、废镀液(水)、废线路板的处理处置等。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