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技能培训中心、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宁波天弘电力器具有限公司、 塞卡尔(北京)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凯、 彭勇、 张永、 刘庭、 梁加凯、 雷兴列、 周啸宇、 孔晨华、 徐莹、 方玉群、 陶留海、 李晋伟、 张准、 朱祥、 廖云杰、 邱中华、 郑和平、 汪志刚、 刘兰兰、 韩学春、 薛彬、 郑武略、 王宁、 姚森敬、 陈柔、 马建国、 吕伟宏、 唐树龙
本文件规定了带电作业用便携式升降装置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存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池驱动的带电作业用便携式升降装置的制造和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