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起草人:牛涛、 龚泽儒、 蔡巍、 胡利杰、 张治湖、 杨希刚、 贺延枫、 邹鹏、 伊磊、 崔学霖、 魏国华、 陈国庆、 张方炜、 林淑胜、 都淑丽、 卢佳乐、 潘韵霓
本文件规定了煤粉锅炉采用等离子体点火系统时应遵循的设计与运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火电机组容量为50MW级以上,设计燃用烟煤或褐煤,采用切向或墙式燃烧方式的煤粉锅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