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检修试验中心、 福建德尔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威卡自动化仪表(苏州)有限公司、 上海科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长通电气有限公司、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丽、 唐念、 黎晓淀、 张曼君、 周永言、 顾温国、 李智、 孙东伟、 王宇、 颜湘莲、 张振乾、 祁炯、 连鸿松、 于乃海、 唐峰、 何运华、 方华、 李纪明、 明菊兰、 郑东升、 廖建平、 庞先海、 李秀广、 金学江、 李大意、 王向克、 杨运富、 黄鸿星、 陈涛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设备用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设备用新六氟化硫气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