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气象局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评估中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流程、资料收集与大纲编制、计算分析与论证报告编制、论证报告评审及有效期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特定区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