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大连海关技术中心
起草人: 杜凤娟、 张青、 陈志耿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婴幼儿咀嚼辅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识。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婴幼儿咀嚼辅食器的安全项目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