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伊港、 孙江、 廖立
本文件规定了α,ω-二羟基聚二甲基硅氧烷线性体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二甲基二氯硅烷为主要原料,经水解、分离等过程制得的α,ω-二羟基聚二甲基硅氧烷线性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