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起草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广西嘉禾润再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余海军、 张学梅、 魏琼、 明帮来、 张坤、 吴毓新、 潘永刚、 张莹、 李鹏、 王敬超、 甄琦、 李瑛、 张宇平、 敖秀奕
本文件适用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从事回用件收集、销售的企业开展汽车类和摩托车类回用件的鉴定及分类活动。其他机动车类回用件参考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回用件质量的判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