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湛江海关、 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谭智毅、 张子豪、 林凯东
本文件描述了船用残渣燃料油中 16 种酚类和 10种脂肪酸甲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船用残渣燃料油中 16 种酚类和 10 种脂肪酸甲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本方法 16 种酚类化合物中 4-甲氧基苯酚的定量限为 0.50 mg/kg,其他酚类化合物定量限均为 0.10 mg/kg;10 种脂肪酸甲酯类化合物定量限均为 0.50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