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敬涛、 庞杰、 胡一平、 彭建华、 王寒翔、 黄涛
本文件规定了同视机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方法。同视机用于检查、测量、训练和矫正患者双眼视觉以及测量不同凝视位置的水平、垂直和旋转偏差。本文件适用于同视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