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山东博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隗笑、 高永强、 左新斌、 宁昕、 王金宇、 苏国强、 怀亮、 叶成成、 张奇、 卢永丰、 王文成、 张世栋、 刘云静、 彭全利、 刘兆领、 杨晓翔、 赵军、 李占奎、 郭剑黎、 雷宁、 李金宝、 刘凯、 毕盛伟、 彭勇、 王威、 王辉云、 张默迪、 张准、 葛世杰、 柯夏楠
本文件规定了配电带电作业人员高空救援的人员要求、工作制度、救援方式、安全事项、救援工具的技术要求及维护等。本文件适用于海拔1000 m及以下地区20 kV及以下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的高空救援工作。在海拔1000 m以上地区开展救援工作,救援工具性能要求应根据海拔高度进行校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