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上海海关
起草人: 董洁、 梁颖婕、 杨捷琳
本文件规定了预包装食品中胡桃致敏原的胶体金免疫层析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中胡桃致敏原的胶体金免疫层析定性检测,也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生产过程对生产原料和环境样品中胡桃致敏原的定性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