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打叶复烤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3)
起草单位: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华环国际烟草有限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烟草研究院、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起草人: 卢幼祥、 徐迎波、 邵名伟、 张劲、 宋智勇、 张玉海、 罗海燕、 邓兵、 赵庆华、 陈维、 王锐亮、 李敏、 尚关兰、 胡涌、 宋稼篷、 王筑临、 谢晓斌、 符再德、 程峰、 许齐、 秦艳青、 段莎莎、 姚忠达、 唐春平、 贺增辉、 程勇、 马越、 范运涛、 何金华、 勾萍、 张超、 雷振
本文件规定了烤烟在种植、采收、调制、初分保管、分级收购、运输、仓储、分选和打叶复烤等环节中非烟物质的控制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判定。本文件适用于烤烟在种植、采收、调制、初分保管、分级收购、运输、仓储、分选和打叶复烤等环节中的非烟物质控制。香料烟、白肋烟等其他类型烟叶中的非烟物质控制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