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鱼类休闲食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鱼类休闲食品,包括以鲜、冻鱼和鱼肉为主要原料熟制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调味鱼干.鱼脯、鱼松、鱼粒、鱼块、鱼片等,不适用于即食生制鱼类制品、鱼类罐头食品、鱼糜制品、鱼骨制品、熏烤鱼类制品、明火烤制鱼类制品、油炸鱼类制品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