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郜学、 毛松林、 王学柱、 肖邦国、 毛瑞、 张利军、 郭亮泽、 田炳先、 陈创、 王长华、 李朋、 潘玉桐、 张红旭、 彭珍、 王宏宇、 霍咚梅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钢铁行业节能诊断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节能诊断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规范节能服务机构等为钢铁生产企业实施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向有关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诊断报告、上报节能诊断数据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