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银川海关、 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起草人: 王芳焕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调味料、调味面制品及肉制品中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吗啡和可待因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固体调味料、调味面制品、肉制品、火锅调味料、调味油及含有固体调味粉的汤料等等食品中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吗啡和可待因的定性鉴别及定量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