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笑如、 刘陶、 宁华、 黎卓芳、 蒋晓琳、 包沉浮、 吴乐、 赵群、 周珏嘉、 王蕊楠、 衣强、 徐忠飞、 王楠、 李汝鑫、 仝建刚、 吴越、 吴春雨、 王淼、 祖岩岩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硬件,操作系统,预置应用,第三方应用,网络通信和人工智能服务6个方面的安全能力,并从基本的安全保障、实现难度、安全能力等层面对智能电视安全能力进行分级,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法。本文件中涉及到的密码应用,应依据国家密码管理局规定实施。本文件仅提出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对具体技术实现方式不作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