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通用的卫生服务对象的身份标识及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需要标识的证件或文档号,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编号、公民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码、居民健康卡号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个体标识信息的表示、交换、识别和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