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起草人: 李菊、 谢建军、 董洁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化妆品中乙酸乙烯酯含量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中乙酸乙烯酯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