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委会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空气源二氧化碳热泵供暖机组(以下简称供暖机组)的分类和编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全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机驱动,采用二氧化碳蒸气压缩式制冷循环,名义制热量16 kW以上,以空气为热源,采用二氧化碳制冷剂或采用二氧化碳和其他制冷剂,以供暖为目的,以液体为供热介质,并能在不低于—35℃的环境温度里供热的循环加热式供暖机组。其他用途的二氧化碳热泵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