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湛江海关、 广州海关、 宁波海关
起草人: 徐金龙、 林海、 谭智毅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油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现场检验、取样、实验室检测、来源和用途分析、结果判定、鉴别报告和记录。本文件适用于进口油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