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6)
起草单位: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新荣、 陈友良、 赵玉柱、 郝建刚、 谢大幸、 白云山、 李炜、 自平洋、 樊蓉、 朱亚迪、 徐婷婷、 孙亮、 黄彦彰、 周海波、 王波、 安浩东、 石永锋、 殷小勇、 吴寅琛、 林诒青、 王建苏、 曾旻冬、 邹月明、 张国英、 候东生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发电机组设计、建设、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等阶段开展节能工作的基本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不适用于燃气锅炉发电机组和燃气内燃发电机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