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 深圳海关
起草人: 刘学透、 翟小元、 李芊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本文件适用于对海关统计国家(地区)代码的编制、修订、信息处理与共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