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服装机械工业用蒸汽熨斗的范围、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界定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部门使用或以营业性服务场所所使用的蒸汽 熨斗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本文件没有考虑在托儿所和其他有少年儿童的地方或年老体弱 无人照管的地方存在的特殊危险性等内容,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在车辆、 船舱和飞机上使用的电熨斗;在热带国家使用的电熨斗;在某些条 件特殊的场所诸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 等地方使用的电熨斗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