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宁波海关、 南京海关
起草人: 马列贞、 陈海靖、 吴娟
本文件描述了海关系统对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特别贸易关注的应对工作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海关系统对 WTO其他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特别贸易关注,回应其他成员对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别贸易关注。海关系统外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