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郑州海关、 上海海关、 石家庄海关
起草人: 郭会清、 禹建鹰、 李轲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系列文件制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适用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检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的风险监控、检验监督,可供进出口生产企业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