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纤维素纤维用麻浆粕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产品的分类和标识。本文件适用于以麻材(原麻纤维、麻纺下脚料及麻纺制品废弃物)为原料,采用粘胶法生产再生纤维素纤维的麻浆粕。其他类型的麻浆粕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