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国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季昌国、 胡先龙、 吴章勤、 丘国平、 李世涛、 马君鹏、 张艳飞、 郭德瑞、 余超、 黄志强、 马崇、 陈红冬、 董国振、 邱俊、 谢亿、 毛良彦、 纳日苏、 李子洲、 张浩、 张鹏鲲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金属设备焊接接头超声衍射时差技术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的评定和缺陷监测时的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制造、安装和检修时,对公称厚度不小于6 mm且外径不小于32 mm的钢制承压件对接焊接接头,钢板对接和T型焊接接头的超声衍射时差检测和缺陷监测。公称厚度不小于6 mm且外径不小于32 mm的铝管和铝板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衍射时差检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公称外径不小于108 mm的管材或锻件的内壁缺陷检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铸钢、奥氏体不锈钢等材料的焊接接头,也不适用于一侧为奥氏体不锈钢的异种钢焊接接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