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萍乡市新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宋志顺、 李庆生、 陈淼、 仇金辉、 李晓东、 刘建迅、 张若鹏、 李金山、 李光辉、 厚小龙、 刘元杰、 王存贵、 王姜维、 郑瑞龙、 赵圣存、 葛东、 陈剑、 赵晶晶、 陈雪丽、 李春天、 王晓阳、 葛菊
本文件规定了焦炉煤气氨法湿式催化氧化脱硫废液干法制酸的工艺与原理、技术要求、运行指标、公辅系统、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焦炉煤气氨法湿式催化氧化脱硫工艺产生的低纯度硫磺(硫泡沫液)及脱硫废液为原料,干法预处理、干法接触工艺制酸的工艺技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