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隆科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志清、 姚娅、 祝孟亮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膦水处理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有机膦水处理剂(不包含复配产品)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本文件界定的有机膦水处理剂行业涉及的产品包括:羟基亚乙基二膦酸、2-膦酸基-1,2,4-三羧酸丁烷、氨基三亚甲基膦酸、二亚乙基三胺五亚甲基膦酸、乙二胺四亚甲基膦酸、己二胺四亚甲基膦酸、双1,6-亚己基三胺五亚甲基膦酸、2-羟基膦酰基乙酸及相关盐类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