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小军、 和慧勇、 姜国策、 刘勇、 刘小勇、 陈玉强、 张凯、 刘贵栋、 王勃、 郭新茹
本文件规定了电厂用水处理设备验收的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厂用过滤器、离子交换器、除碳器、贮存计量设备、水箱和膜装置框架等钢制水处理设备的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