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拱北海关技术中心、 拱北海关
起草人: 陈朝方、 林国生、 伍利兵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有机化工商品蜡质特性的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有机化工商品的蜡质特性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