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 天津海关、 上海海关
起草人: 管恩平
本文件规定了进境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天然肠衣的主要产品的名称。本文件适用于进境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天然肠衣的名称申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