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国网征信有限公司、 贵州精一电力线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宏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 中电联(北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磊、 杨百兴、 康致远、 王波、 钟茜、 姜伟、 杨艳丽、 范亚国、 李晓彬、 王冠男、 耿明、 蔡义清、 毕俊杰、 芦晓东、 孔祥博、 方国、 王俊娟、 郭平平、 李瑞雪、 谭辉东、 魏聚妍、 郭文怡、 郭雄、 李猛
本文件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动态管理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不适用于电力行业供应商的信用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