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上海国缆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起草人: 王会永、 包大勇、 谢志国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工业机器人用柔性电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试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0.6/1kV的进口工业机器人用柔性电缆,主要包括拖链布线用电缆和本休内耐弯报电缆。国内生产的工业机器人用柔性电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