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起草人: 张彦彬、 徐敦明、 蔡绍鑫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架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也适用于为未来一定时期内各种资源和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整体性、长期性的发展规划建议和指导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