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标准规定了产房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布局与设施要求、人员管理、物品管理、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疗废物的管理与处置等。本标准适用于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并设有产房的医疗机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