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京海关、 常熟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广州海关
起草人: 卢书媛、 俞璐、 马进
本文件规定了电镀锌板与热镀锌板鉴别的原理、取制样、鉴别和结果判定。本文件适用于电镀锌板与热镀锌板的鉴别,其他金属或合金镀层钢板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