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 席静、 苏杨、 何王福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数据分析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数据分析基本要求、数据分析指标管理、数据分析过程、数据分析技术与方法、数据分析结果应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