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活性污泥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的分类与命名、适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以活性污泥法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的单台额定处理能力在100m3/天(含)以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的制造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